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庭園綠化、室內裝潢設計施工承攬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3﹒廣告企劃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4﹒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5﹒建築材料、裝潢材料、建設機械之買賣及代理經銷業務 6﹒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7﹒土木工程之設計、規劃、顧問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8﹒水電、空調工程之設計、規劃、顧問業務。 9﹒土壤改良試驗及土方、砂石之採取買賣(營造業除外) 10﹒經營旅館、遊樂場、兒童樂園、水上樂園、騎馬場、超級巿場及投資興闢都巿計 劃範圍內之停車場。 11﹒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