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紙雜誌幻燈海報型錄戶外看板等廣告之設計企劃及製作業務。 2﹒廣告代理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3﹒有關廣告工程之設計及施工業務。 4﹒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5﹒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