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3﹒室內裝潢之設計及施工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4﹒庭園綠化、植草、植生之規劃業務。 5﹒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公園、地下街等公共設施。 6﹒建設機械及農、漁牧業用機械之國內外代理銷售、出租等業務。 7﹒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