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室內裝潢設計及工程承包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赴客戶處作 業) 3﹒建材之買賣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4﹒電子、電氣零件、機械、五金零件、汽機車零件、紙盒及成衣之買賣(特許業及 管制品除外)(營業所在地僅供辦公連絡用)(不得於營業地址從事製造及加工 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