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室內裝潢之設計及施工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3﹒建材及建築機械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4﹒投資興闢都巿計劃內之停車場公園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