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五金, 鐵材, 材買賣( 不得在營業地址使用動力以從事金屬之乾磨及乙炔等生器以事焊切業金屬之工作 )2.電視機, 收錄放音機, 錄放影機, 擴音機及家電用品買賣( 不得於營業地址從事製造及加工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