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 2﹒有關建築材料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3﹒土地及其定著物之鑑定顧問業務。 4﹒接受委託辦理土地重劃業務。 5﹒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6﹒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