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有關室內裝潢設計及裝潢材料買賣業務。 3﹒廣告企劃業務(特許業務除外)。 4﹒房屋租售之介紹。 5﹒土地及其定著物鑑定業務。 6﹒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