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2﹒委託營造廠商開發經工業主管單位核准之工業區。 3﹒雜糧、食品、飲料、水果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4﹒各種電器產品及其零件之加工買賣業務。 5﹒印刷、製版業務及其有關印刷品、印刷機器、材料、字模、文具紙箱、 紙器、紙張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6﹒車輛保管業務之經營。 7﹒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 8﹒各種機器設備、器具運輸工具之租賃、再租賃及重租賃業務(小客車租 賃業除外)。 9﹒室內裝潢設計工程業務。 10﹒房屋租售之介紹。 11﹒塑膠射出成型模具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12﹒各種家具、廚具、流理台、衛生盥洗設備、手工藝品、珠寶、眼鏡、鐘 錶、照相器材、樂器、教育器材、美容材料、事務機器、縫紉機、運動 器材、帆布、五金器材、科學儀器、精密儀器、塑膠製品(塑膠帶、塑 膠布、塑膠袋)等之製造買賣。 13﹒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