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就業服務法第36條所定之業務除外)。 2﹒國內及跨國職業介紹或人才仲介或接受委託招募員工業務。(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間之人才仲介職業 介紹或接受委託招募員工等有關業務除外) 3﹒協助雇主代辦外勞入境後之體檢、居留、保險等手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