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風景區之經營。 2﹒三溫暖與滑水、划船及水上摩托車等水上遊樂園、游泳池、網球場等之經營。 3﹒餐廳業務之經營。 4﹒餅乾、糖果及茶葉、筍干、水果等山產品及手工藝、彫刻品之買賣。 5﹒兒童遊樂場之經營(電動玩具除外) 6﹒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