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探勘、地質分析業務、地質探勘分析業務(營造業除外)。 2﹒植生綠化業務(使用面積不得超過一○○平方公尺)。 3﹒推挖土機、鑽探機械買賣出租業務。(不儲存)。 4﹒鋼模、板模、模板出租業務。(不儲存)。 5﹒鋼筋鋼鍵建材買賣(不儲存)。 6﹒土地測量、水深測量、路線工程測量之顧問。 7﹒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細部計劃(建築師業務除外)。 8﹒地下水測量、山崩調查防治工程顧問、地質鑽探、土壤調查分析顧問業務。 9﹒接受委託辦理巿地重劃之顧問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10﹒污水處理、垃圾掩埋及焚化爐之設計。 11﹒工程廢土處理。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