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身器材育樂設備之按裝買賣。 2﹒保齡球舘、棒球練習場、網球練習場、廻力球練習場、羽毛球場、桌球場、高爾 夫球練習場(五洞以下)、游泳池、柔道舘、劍道舘、射箭場、健身房等業務之 經營。 3﹒前項有關球具、衣櫃之出租、出售業務及附設餐廳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