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 2﹒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3﹒廣告代理及企劃業務。(特許業務除外) 4﹒建材買賣業務。 5﹒前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6﹒室內裝潢之設計及施工業務。 7﹒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細部計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及電腦資料登打處理、 電腦程式設計諮詢顧問等業務。 8﹒測量業務之經營。 9﹒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停車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