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有關室內裝璜之設計業務。 3﹒有關建材及裝璜材料之代理買賣業務。 4﹒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 5﹒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6﹒代理廣告企劃業務。(特許業務除外)。 7﹒土地及其定著物之鑑定估價。 8﹒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