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售、出租業務。 2﹒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 3﹒房屋租售之介紹、土地及其定著物之鑑定與估價業務。 4﹒各種廣告招牌、室內裝潢之設計及承包施工業務。 5﹒有關建材及建設機械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