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建築材料(水泥、磁磚、合板、鋼筋、五金)衛浴設備、廚具設備買賣及室內裝 潢工程承包業務(土木及營造業除外)。 3﹒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期貨除外) 4﹒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