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業務。 2﹒投資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巿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停車場等公共設施。 3﹒各種建築材料及建築機械之買賣業務。 4﹒前項有關產品之報價及投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