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影節目帶、碟影片之租售業務。 2﹒視廳器材(碟影機、字幕機、擴大機、喇叭、揚聲器)買賣業務。 3﹒各種電子零件、電器用品買賣業務。 4﹒音響、燈光(佈景、道具、戲服、舞台)之出租、買賣業務。 5﹒攝影工程(囍慶宴會、康樂晚會、卡拉OK秀等)製作業務(許可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