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各種建築材料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3﹒接受委託辦理巿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4﹒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公共設施。 5﹒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