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建築材料之經銷買賣及代理業務。 3﹒室內裝潢之設計及施工業務。 4﹒廣告企劃業務。(特許業務除外) 5﹒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6﹒土地及其定著物之鑑定顧問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