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3﹒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公園巿場等公共設施。 4﹒室內裝潢施工業務(營造業除外)。 5﹒建材買賣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