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粧品之買賣經銷及代理業務.二.護膚及保養業務之經營.( 不得從事醫療行為 )( 營業所在地不得佔用停車空間 )( 營業面積限43.45平方公尺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