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102050作物栽培服務業二、A199990其他農業三、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四、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五、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六、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七、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八、F501990其他餐飲業九、I501010產品設計業一0、J202010產業育成業一一、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一二、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營業地址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農變建興建住宅僅容許作日用品零售、民宿及辦公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