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二、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三、F501050飲酒店業四、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五、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六、I501010產品設計業七、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八、I599990其他設計業九、I504010花藝設計業一0、IZ10010排版業一一、J304010圖書出版業一二、J404010動畫影片製作業一三、J601010藝文服務業一四、J602010演藝活動業一五、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一六、JE01010租賃業一七、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營業地址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農變建興建住宅僅容許作日用品零售、民宿及辦公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