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細部計劃及測量(建築師業務除外)。 3﹒室內裝潢工程及材料買賣業務(營造業務除外)。 4﹒庭園綠化、植草、植生等之規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5﹒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運動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 6﹒礦石、厚石、砂石級配原料及土石開採、加工承包業務。 7﹒接受委託辦理地質調查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