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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9-24

允山金屬有限公司

Yun Shan Metal Co., Ltd.
稅籍狀態
營業中
股票代碼
-
所在地
新北市三峽區
成立年份
1995-01-26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司法判決
9 筆資料
資料來源:司法院
提及狀態:直接提及
序號管轄法院案由判決類型判決日期判決字號判決全文
1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民事判決2020-04-09109,司促,3073SCDV,109,司促,3073,20200409,1
2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民事判決2020-01-08109,司促,339TPDV,109,司促,339,20200108,1
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民事判決2019-12-26108,司促,17207SLDV,108,司促,17207,20191226,1
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民事判決2019-11-29108,司促,19949TPDV,108,司促,19949,20191129,1
5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給付工程款
民事判決2019-08-08108,補,561SCDV,108,補,561,20190808,1
6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民事判決2019-06-19108,司促,4248SCDV,108,司促,4248,20190619,1
7竹北簡易庭(含竹東)
給付工程款
民事判決2018-08-24107,竹北建簡,11CPEV,107,竹北建簡,11,20180824,1
8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發還擔保金
民事判決2011-03-04100,司聲,156PCDV,100,司聲,156,20110304,1
9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發還擔保金
民事判決2010-05-1499,司聲,55PCDV,99,司聲,55,20100514,1

判決類型

裁判案由

違規裁罰
7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行政院環境部
4件
161,700元
勞動部
3件
0元
序號公告日期字號違反事由處分內容裁罰單位備註
12023-04-1921-112-050049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罰鍰新臺幣500元整。行政院環境部
-
22021-01-04勞職授字第1090204618號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安全帶之使用,未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動部
-
32019-11-11府勞檢字第1080242928號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勞動部
-
42019-03-11府勞檢字第10800113512號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於斜度大於三十四度(高底比為二比三)或滑溜之屋頂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四十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及數量充分、安裝牢穩之適當梯子。但設置護欄有困難者,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上。三、…。;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動部
-
52018-12-2541-108-03152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第50條之1暨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行政院環境部
-
62013-12-0540-103-03002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72013-08-2620-102-100002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後段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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