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信(子)器材、電信產品(無線電收發訊機及具有發射性之電機、投 幣式、卡式公用電話機、呼叫器、無線行動電話機、數位微波、光纖遞 信機械設備、一般事務機器)買賣承裝及電力監控設備設計業務。 2﹒數據機、交換機、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之設計買賣及零組件之進出口業 務。 3﹒消防器材、監視系統設備、防盜系統設備按裝工程設計、維修、承攬及 零配件買賣業務。 4﹒代理國內外廠商前各項產品之經銷投標報價業務。 5﹒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