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建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建築材料之買賣。 3﹒房屋租售之介紹、廣告企劃、代理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4﹒接受委託辦理巿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5﹒旅館之經營。 6﹒運動器材之出租、銷售業務。 7﹒遊樂園、森林遊樂區、體能訓練場、露營烤肉區、游泳池、網球場、保齡球館、 帆船、滑水器材、水上機踏車之經營及產品之出租銷售業務。 8﹒代理前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投標報價及經銷業務。 9﹒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