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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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02-10 | 勞職授字第1130207654號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景觀步道外牆施工架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之施工架,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並依前項規定辦理;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不得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他臨時構造連接。 | - | 勞動部 | - |
2 | 2024-10-01 | 南環字第1130005174號 | 施工架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 | - | 勞動部 | - |
3 | 2024-10-01 | 南環字第1130004974號 | 勞工未戴用安全帽。 | - | 勞動部 | - |
4 | 2023-09-07 | 勞職授字第1120203266號 | 對於高度3.3公尺團體休息室1之1F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地下1F開挖深度4.5公尺(位置:東北側、西南側、西北側)並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未設擋土支撐 | - | 勞動部 | - |
5 | 2023-07-13 | 41-112-0901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6 | 2023-06-07 | 勞職授字第11202012932號 | 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 | 勞動部 | - |
7 | 2022-09-01 | 勞職授字第11102032813號 | 對於高度4公尺之2樓底板從事工程管理作業,未於該2樓底板邊緣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 | 勞動部 | - |
8 | - | 41-113-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9 | - | 40-114-06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