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貨商店設備器材之出租及買賣業務。 2﹒日用百貨、家庭五金、飲料、生鮮蔬果、食品、菸酒買賣業務。 3﹒體育用品、運動器材、健身器材之買賣。 4﹒超級巿場之經營業務。 5﹒兒童遊樂園、餐廳業務之經營(遊藝場業務除外)。 6﹒企業管理之諮詢診斷顧問及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業務(會計師業務除外)(證券投 資顧問業除外)(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之業務除外)。 7﹒國內外廣告設計製作代理(許可業務除外)。 8﹒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