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齡球、羽球及球具設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2﹒保齡球館、羽球館、撞球場及電動玩具業務之經營及其器材用具之出租(賭博性 色情性電動玩具除外)。 3﹒冷、熱飲料、菸、酒、自動販賣機之買賣及進出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