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巿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停車場等公共設 施。 3﹒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一般工業用地之廠房、倉庫出租出售業務。 4﹒室內裝潢及庭園綠化之設計及施工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5﹒有關建築材料、裝潢材料及建設機械之買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