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 2﹒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3﹒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4﹒建材水泥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5﹒砂石採取及買賣業務。 6﹒預拌混泥土及瀝青混合料買賣業務。 7﹒室內裝潢設計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8﹒土地及其定著物之鑑定顧問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9﹒房屋租售之介紹及廣告企劃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10﹒前各項產品進出口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