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建材、石材買賣及製造業務。 3﹒庭園綠化、植草、植生之規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4﹒房屋租售之介紹及廣告企劃業務。 5﹒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 6﹒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7﹒建設機械及農、漁、牧機械之代理銷售、出租業務。 8﹒室內裝璜設計、承包及材料買賣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9﹒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