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齡球場、溜冰場、高爾夫球練習場(五洞以下)、網球場、騎馬場、游泳池、 兒童樂園、遊樂場(賭博性電動玩具除外)、天然風景區、露營區之經營及附屬 停車場車輛保管業務。 2﹒農產品(蔬菜、水果)、手工藝品、百貨、文具用品、電器產品、樂器音響之買 賣業務。 3﹒經營健康運動美容器材出租及買賣業務。 4﹒各種電腦產品電子產品(積體電器)及其零件材料買賣業務。 5﹒前各項產品之經銷代理進出口及投標報價業務。 6﹒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7﹒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