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砂石採取買賣、木製品買賣業務(不得經營加工業務)。 二、重機械、挖土機等出租、承攬業務(至客戶處作業)。 三、鋁材、鋁製品、鐵材買賣(不得經營加工業務)。 四、水泥、建材、五金、磁磚、紅磚、工具買賣及室內裝潢業務(營造業務除 外)。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