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子複印機傳真機打字機之事務機器設備及其事務用品之買賣與出租業務。二.複印材料複印紙張之買賣。三.辦公家具之買賣。四.通信系統之傳輸設備電子零組件之買賣與出租業務。五.有線電通信器材微電腦式按鍵電話交換機撥號式電話機、按鈕式電話機多功\\能電話機及配件之買賣與出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