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701010電子遊戲場業(限制級)900420,九十府建商字第67618號,混合營業級別經營違反條例第五條,處罰鍰新台幣柒拾伍萬元整,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八九府建商字第238942號處分書撤銷縣政府處分書920303府建商字第0920041592號查貴商違反電子遊戲業業管理條例經處罰鍰並命令停止營業仍未履行應處怠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並立即停業否則將依行政執行法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直接強制執行府收285612縣政府函依據本府921205府商輔字第0920282578號函撤銷營利事業登記證暨營業級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