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二、F203020菸酒零售業三、F207180爆竹、煙火零售業※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