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501020小吃店業 二、C199990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干貝醬)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有關經營製造業部份,如實際營業地點之廠房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或廠地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或電力容量、熱能【馬力與電熱之合計】達2點25千瓦以上,應即辦理工廠登記,並於辦妥前不得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