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2﹒代理國內外廠商前項產品投標、報價業務。 3﹒國內廢金屬及廢混合五金銅、鋁、錫、鉛、鋅之回收處理及其產品之銷售業務。 4﹒國內廢電纜、印刷電路板及各類電子廢料之回收處理及其產品銷售業務。5﹒廢 棄物清除處理業務:⑴塑膠類(含軟片、X光片)及一般廢塑膠料等。⑵金屬類 ︹含混合五金廢料(政府公告之各類混合五金項目及各類電子零組件)、廢PC 板、廢電子零件、廢IC、廢積體電子零件成品半成品、矽晶片、廢電子混合廢 料(非單一性金屬電子成品、半成品)、蝕刻(酸、鹼)後之廢金屬及混合金屬 、廢印刷電路板及印刷電路極鍍金、接頭(腳)、廢電子通信器材、廢電腦零件 及週邊廢料、廢電鍍金屬(金、銀、鈀、白金、鈦)等貴重金屬化合物︺。⑶污 泥類、含金、銀、銅0.01﹪以上之無機性污泥等及一般污泥及金屬之灰、渣 、餅等。6﹒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混合五金進出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