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一般工業用地之廠房、倉庫出租出售業務。 3﹒委託營造廠商興納骨塔位經營出租出售業務。 4﹒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巿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停車場等公共設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