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及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業務。 2﹒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一般工業用地之廠房、倉庫出租出售業務。 3﹒委託營造廠商興建納骨塔位出租出售業務。 4﹒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巿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停車場等公共設 施。 5﹒受政府工業主管單位委託辦理工業區之開發租售及管理等業務。(營造業除外) 6﹒建材及建設機械之買賣業務。 7﹒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