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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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11-24 | 30-105-010003 | 貴商號從事洗衣作業(非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列管業別),將洗衣過程產生之廢水(氫離子濃度指數:10.5;懸浮固體:98mg/L及化學需氧量:714mg/L)棄排至周界外溝渠污染水體屬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