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種服飾,飾品,禮品之設計及買賣業務.二.化妝品之買賣.(藥用除外)三.皮件,皮包及百貨之買賣業務.四.前項有關產品及材料之買賣業務.( 營址限店舖使用 )( 營業面積限31平方公尺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