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得專為貯藏、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得貯存機具﹞一、E801010室內裝潢業﹝赴客戶現場作業﹞二、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三、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四、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五、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六、F401010國際貿易業(本址限1樓使用)﹝使用面積不得超過68.88平方公尺﹞﹝不得佔用停車場﹞﹝營業面積不得佔用防空避難室﹞(限於第1層使用,爾後如經本府查獲於其他樓層使用者,將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4款之規定,廢止該營利事業登記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