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公司
更新時間:2025-07-06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Taipei Fubon Commercial Bank Co., Ltd. (Taipei Fubon Bank)
稅籍狀態
營業中
股票代碼
5836
所在地
臺北市中山區
成立年份
1984-06-13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違規裁罰
28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序號公告日期字號違反事由處分內容裁罰單位備註
12025-05-02府社勞字第1140052798號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罰金 50000 元勞動部
-
22025-03-06113年府勞資字1133936792號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罰金 50000 元勞動部
-
32024-01-05府勞動字第11260353611號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罰金 100000 元勞動部
-
42023-09-06112年府勞檢字11202080851號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罰金 50000 元勞動部
-
52023-09-06112年府勞檢字1120208085號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罰金 50000 元勞動部
-
62023-07-04府勞動字第11260088851號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罰金 100000 元勞動部
-
72022-11-10府授勞檢字第1110267333號未符合母性健康保護規定-勞動部
-
82021-06-18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813841號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罰金 80000 元勞動部
-
92021-03-31府社勞字第1100051612號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罰金 20000 元勞動部
-
102018-10-25金管銀控字第10702002191號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北投分行前行員挪用客戶款項及安和分行前理專挪用客戶款項等所涉缺失,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分別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及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及糾正,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貴行解除2名游員職務-金管會銀行局
-
免責聲明
Copyright © 2025 Bunnych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