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501010產品設計業二、IZ10010排版業三、J304010圖書出版業四、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五、J601010藝文服務業六、J202010產業育成業七、JZ99030攝影業八、I599990其他設計業九、JE01010租賃業一0、JZ99080美容美髮服務業一一、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一二、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一三、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一四、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