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3﹒代理廣告企劃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4﹒建材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5﹒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公共設施。(停車場、公園、巿場)